新华通讯社中国香港9月22日电 香港警方22日表明,将修定《警察通例》下“传媒代表”的界定,指出传媒代表须归属于已在香港政府新闻处新闻发布会系统软件备案的传媒组织 ,或归属于国际性认同及著名的非香港新闻新闻社、报章、杂志期刊、广播电台和广播电视组织 。
界定修定后,仅拥有香港记者研究会会员证或中国香港摄影记者研究会会员证的人士将不符香港警方针对“传媒代表”的界定。警方在22日向中国香港四个传媒组织 推送的信件中表明,自上年6月至今,中国香港产生一连串大中型群众主题活动,在不一样的群众主题活动中,警方发觉有自称为“新闻记者”的人渗入群体,因涉嫌阻拦警方工作中,乃至围攻公安人员,给警察执法增加了艰难。
香港警方注重,修定后,《警察通例》下“传媒代表”的界定将更确立、清楚,让盟军工作人员可以更合理、便捷地识别传媒代表,便于不在危害警方行動高效率的状况下尽可能相互配合传媒工作中及为传媒代表出示帮助。
在中国香港,沒有官方网或公共机构授予记者证,拥有某一新闻记者研究会会员证的人士就可以自称为新闻记者。据统计,创立于1968年的香港记者研究会不但向全职的宣传工作者派发会员证,不因新闻报道工作中收益为关键收益来源于的人士或学员缴纳一笔会员费后,还可以加入该研究会变成vip会员。